鞋合不合脚,脚趾最清楚.这一点,我早就知道.因为连小孩子也知道. 买多大的鞋,脚说了算,傻子可能不知道.我不是傻子,我知道,可我没做到.我真傻. 我的脚不小,记忆中,我好象对鞋子有恐惧.因为大鞋子以前卖得不多,且样子难看,我买的鞋子,好象总是穿一天累得要死,一天下来,不是四周起了泡,就是脚趾被压得扁扁的,颜色紫红,像一个憋得满脸通红的孩子,一个受气孩子.等到合脚了.往往这双鞋也要完成使命了.我的两个大拇指指甲盖里总是有淤血.我可怜的脚,可怜的脚趾. 慢慢的,习惯了.以为这很正常.天天穿着小鞋过日子. 记忆里,我最喜欢过夏天,天一热.我就光脚板,不穿袜子,脚趾从凉鞋前面露出来.现在想想,是脚趾爱上夏天.佩服这双脚,历经磨难依然模样周正,不穿袜子往往更好看.喜欢买凉鞋,都是很女人味的,精致,时尚,有模有样的,就说今年夏天吧,即使不买,我也有黑白红金各色漂亮的凉鞋.因为凉鞋小点没关系,大不了脚趾可以露出来呀,因此也乐意打扮夏天的脚. 现在商场里有大号的鞋了,还很漂亮.我要买40的鞋根本不困难,可我习惯了.以为新鞋子就是要夹脚,等到穿旧了就好了,我依然买刚刚合脚的鞋,依然痛着,认为一切再自然不过. 觉醒来自一个偶然事件. 清明节前的一天,我穿了一双新鞋去上班.刚开始还不觉得,后来觉得脚痛,当时一男同事就在我办公桌前,我突发奇想,对他说,让他用自己的脚帮我把鞋子撑一下,想来这个举动不太文明,男同事算我一同学,也就二话不说伸脚去试.待脚完全就位,他大叫:"我可知道你穿小鞋的滋味了." 言者无心听者有意.我心中一凛:天!可不是么.我一直花钱买小鞋给自己穿,还浑然不觉. 清明节放假,我去了商场,买了两双鞋子,我不管它多大号,我要买舒服的!我不穿小鞋!永远不! 这两天我的脚像过年,真正有了自己的鞋子.不穿小鞋的感觉真爽! 永别了,漂亮的,还可能是昂贵的旧鞋子.脚指头不喜欢你们,我就不要你们了.穿舒服的鞋子,感觉真美妙! |